2016年7月16日至8月16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1月15日,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中牟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汽车产业集聚区共包括2个方面问题意见建议共10项整改任务,为切实抓好涉及集聚区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现制定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关于环境保护推进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主要包括思想认识、部署落实、考核问责等方面的整改任务。
(一)关于“2013年以来,河南省对环境保护工作思想认识尚有不足,部署落实和考核问责不够有力。全省环境保护责任虚化、压力衰减,环境保护推进不够有力,重增长、轻保护情况普遍”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张胜利
整改措施:及时传达上级政府环保工作文件精神,定期组织集聚区管委会、企业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进行环保工作专项培训,加强新《环保法》及业务技能学习,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例会,及时研究集聚区环保问题。
责任部门: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李鑫、杨杰
(二)关于“在督察组与省级领导谈话中,多数同志反映,河南省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时,一些地方不少同志存在‘短痛论’、‘条件论’和‘过程论’。有的认为,河南省主要矛盾是发展不足,当前阶段环境污染不可避免,不如放开手脚在短期内牺牲环境换取增长;有的认为,当前全省大气污染严峻形势主要受地形、降水、风力等外部条件影响所致,不愿从自身工作方面查找原因;还有的认为,污染问题是多年发展累积的,治理起来必然需要一个长期过程,目前国家环境保护要求过高、过严。有些同志反映,在干部绩效考核中,未充分考虑环境变差因素”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张胜利
整改措施: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把握好眼前利益和长期发展的关系,在集聚区大力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命线、保护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等观念,坚持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让环保意识贯穿于发展的始终。
责任部门: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李鑫、杨杰
(三)关于“2015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河南省委、省政府虽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等文件要求制定了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工作方案,但由于部门职责不清,贯彻落实不力,导致许多工作任务推进缓慢”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李庆中
整改措施:积极做好集聚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配合水务部门做好集聚区内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
责任部门:产业发展办公室、项目管理局、规划建设局、服务中心
责任人:李鑫、冉涌泉、杨杰、王翠敏
(四)关于“随机抽查鹤壁、濮阳两市,近年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也很少见”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张胜利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保工作领导机制,管委会主任办公会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环保工作、集聚区管委会每季度调度一次环保工作。
责任部门: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李鑫、杨杰
(五)关于“全省环境质量形势也十分严峻,2015年全省PM10浓度均值13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80微克/立方米,两者浓度在全国31个省(区、市)排名分别位列第三和第一。2016年上半年,全省PM10和PM2.5浓度分别为144微克/立方米和77微克/立方米,均位列全国第二,目前河南省已成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地区之一”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李庆中
整改措施:科学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分步实施污染治理,集聚区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部达标,确保集聚区PM10浓度、PM2.5浓度达到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项目管理局、规划建设局、服务中心
责任人:冉涌泉、杨杰、王翠敏
(六)关于“2008年河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县建设产业集聚区,这为推进产业集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截至目前,全省183个产业集聚区仍有61个未按规定建成投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任卫东
整改措施:集聚区新建道路全部按照“雨污分流”方式建设,建成区污水管网实现全部盖,部分企业投产前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扩能和污水管网铺设工作。
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杨杰
(七)关于“89个产业集聚区规划发生重大调整而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李庆中
整改措施:严把集聚区环保制度“准入关”,建立完善规划、规划环评和入园项目环评联运机制,入驻企业严格执行集聚区环评相关规定,严把项目准入关,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杨杰
二、关于部分地区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的问题
主要包括郑州、濮阳、新乡、漯河、郑州市航空港区等方面的5项整改任务。涉及集聚区共4项整改任务。
(八)关于“郑州市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环境污染日益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郑州市2015年PM10浓度为167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为96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分别上升5.7%和9.1%,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从2013年倒数第10,到2014年倒数第9,再到2015年倒数第5,2016年上半年进一步下滑到倒数第3,成为全国污染最重的省会城市之一”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李庆中
整改措施:结合集聚区实际,科学制定集聚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集聚区各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集聚区PM10浓度、PM2.5浓度达到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项目管理局、规划建设局、服务中心
责任人:冉涌泉、杨杰、王翠敏
(九)关于“郑州市水环境问题不容乐观。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65万吨/日,原定2015年11月投入运行,但投运时间一再拖延,截至督察时,处理水量仅6万吨/日,且多为抽取的附近河水”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李庆中
整改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扩能和污水管网铺设工作。
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杨杰
(十)关于“2013年以来,郑州市大拆大建,累计产生建筑垃圾约1.2亿立方米,由于消纳措施不力,大量建筑垃圾无序堆存在城市周边及郊县自然沟壑,环境风险较大”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李庆中
整改措施:及时将集聚区内已存在的建筑垃圾运至姚家镇建筑垃圾存放点,新产生的建筑垃圾拆迁前确定垃圾处理方式。
责任部门:郑庵镇、姚家镇、东风路街道、广惠街街道
责任人:周国富、张振中、陈国岭、王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