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家镇、郑庵镇人民政府,东风路街道、广惠街办事处,各局、办、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南省情况反馈会议精神、《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和《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汽车产业集聚区实际情况,确保集聚区全面完成督察整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整改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这次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是对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是查找和解决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环境问题的一次“把脉会诊”,使我们对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本着对中央负责、对省市县党委、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深入学习领会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把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切实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统筹谋划,全面推动整改
集聚区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见附件2),逐项梳理,对号认领,研究举措,深入整改。
一要制定整改方案。《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涉及的责任部门、乡镇(街道)要对照整改任务,结合工作职责,逐一提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针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直观具体的改进目标,量化任务要求,做到可衡量、可考核。细化整改措施,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既从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考核问责等方面提出整改措施,又针对督察反馈意见,在改善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质量以及推动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防范环境风险、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改进措施,明确责任,挂账销号,做到件件责任清、件件有落实。同时,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把握整改时限,做到短期和长期相结合,对已经整改完成的,要在整改方案中予以说明;对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限时解决;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按照既定方案,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治的,要按照整改方案持续推进,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要抓好整改落实。集聚区管委会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对照各自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按照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的原则,不回避,不遮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坚决整改到位。
三、加强领导,确保整改落实
成立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张胜利主任任组长。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推进集聚区保督察整改工作的落实。
2016年12月5日
附件:1.关于成立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知
2.中牟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
附件1: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姚家镇、郑庵镇人民政府,东风路街道、广惠街办事处,各局、办、中心:
为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我县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汽车产业集聚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由张胜利主任负总责,成立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胜利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郑庵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庆中 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任卫东 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张玉国 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成 员:陈国岭 东风路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党工委委员
周国富 郑庵镇党委书记
张振中 姚家镇党委常务副书记
王林祥 广惠街办事处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李 鑫 管委会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潘文立 管委会招商发展局局长
冉涌泉 管委会项目管理局局长
杨 杰 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
王翠敏 管委会服务中心主任
刘记坤 统计考核办公室主任
张兴君 规划展示中心主任
万小拴 项目手续代办中心主任
任 维 公安室主任
李其林 检察服务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郑庵镇、姚家镇、东风路街道、广惠街街道、产业发展办公室、项目管理局、规划建设局、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主要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
附件2: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
2016年7月16日至8月16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1月15日,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中牟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汽车产业集聚区共包括2个方面问题意见建议共10项整改任务,为切实抓好涉及集聚区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现制定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关于环境保护推进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主要包括思想认识、部署落实、考核问责等方面的整改任务。
(一)关于“2013年以来,河南省对环境保护工作思想认识尚有不足,部署落实和考核问责不够有力。全省环境保护责任虚化、压力衰减,环境保护推进不够有力,重增长、轻保护情况普遍”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张胜利
整改措施:及时传达上级政府环保工作文件精神,定期组织集聚区管委会、企业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进行环保工作专项培训,加强新《环保法》及业务技能学习,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例会,及时研究集聚区环保问题。
责任部门: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李鑫、杨杰
(二)关于“在督察组与省级领导谈话中,多数同志反映,河南省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时,一些地方不少同志存在‘短痛论’、‘条件论’和‘过程论’。有的认为,河南省主要矛盾是发展不足,当前阶段环境污染不可避免,不如放开手脚在短期内牺牲环境换取增长;有的认为,当前全省大气污染严峻形势主要受地形、降水、风力等外部条件影响所致,不愿从自身工作方面查找原因;还有的认为,污染问题是多年发展累积的,治理起来必然需要一个长期过程,目前国家环境保护要求过高、过严。有些同志反映,在干部绩效考核中,未充分考虑环境变差因素”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张胜利
整改措施: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把握好眼前利益和长期发展的关系,在集聚区大力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命线、保护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等观念,坚持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让环保意识贯穿于发展的始终。
责任部门: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李鑫、杨杰
(三)关于“2015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河南省委、省政府虽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等文件要求制定了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工作方案,但由于部门职责不清,贯彻落实不力,导致许多工作任务推进缓慢”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李庆中
整改措施:积极做好集聚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配合水务部门做好集聚区内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
责任部门:产业发展办公室、项目管理局、规划建设局、服务中心
责任人:李鑫、冉涌泉、杨杰、王翠敏
(四)关于“随机抽查鹤壁、濮阳两市,近年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也很少见”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张胜利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保工作领导机制,管委会主任办公会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环保工作、集聚区管委会每季度调度一次环保工作。
责任部门: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李鑫、杨杰
(五)关于“全省环境质量形势也十分严峻,2015年全省PM10浓度均值13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80微克/立方米,两者浓度在全国31个省(区、市)排名分别位列第三和第一。2016年上半年,全省PM10和PM2.5浓度分别为144微克/立方米和77微克/立方米,均位列全国第二,目前河南省已成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地区之一”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李庆中
整改措施:科学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分步实施污染治理,集聚区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部达标,确保集聚区PM10浓度、PM2.5浓度达到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项目管理局、规划建设局、服务中心
责任人:冉涌泉、杨杰、王翠敏
(六)关于“2008年河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县建设产业集聚区,这为推进产业集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截至目前,全省183个产业集聚区仍有61个未按规定建成投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任卫东
整改措施:集聚区新建道路全部按照“雨污分流”方式建设,建成区污水管网实现全部盖,部分企业投产前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扩能和污水管网铺设工作。
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杨杰
(七)关于“89个产业集聚区规划发生重大调整而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李庆中
整改措施:严把集聚区环保制度“准入关”,建立完善规划、规划环评和入园项目环评联运机制,入驻企业严格执行集聚区环评相关规定,严把项目准入关,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杨杰
二、关于部分地区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的问题
主要包括郑州、濮阳、新乡、漯河、郑州市航空港区等方面的5项整改任务。涉及集聚区共4项整改任务。
(八)关于“郑州市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环境污染日益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郑州市2015年PM10浓度为167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为96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分别上升5.7%和9.1%,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从2013年倒数第10,到2014年倒数第9,再到2015年倒数第5,2016年上半年进一步下滑到倒数第3,成为全国污染最重的省会城市之一”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李庆中
整改措施:结合集聚区实际,科学制定集聚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集聚区各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集聚区PM10浓度、PM2.5浓度达到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项目管理局、规划建设局、服务中心
责任人:冉涌泉、杨杰、王翠敏
(九)关于“郑州市水环境问题不容乐观。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65万吨/日,原定2015年11月投入运行,但投运时间一再拖延,截至督察时,处理水量仅6万吨/日,且多为抽取的附近河水”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李庆中
整改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扩能和污水管网铺设工作。
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杨杰
(十)关于“2013年以来,郑州市大拆大建,累计产生建筑垃圾约1.2亿立方米,由于消纳措施不力,大量建筑垃圾无序堆存在城市周边及郊县自然沟壑,环境风险较大”的问题。我县需要对照整改,加以改进。
责任领导:李庆中
整改措施:及时将集聚区内已存在的建筑垃圾运至姚家镇建筑垃圾存放点,新产生的建筑垃圾拆迁前确定垃圾处理方式。
责任部门:郑庵镇、姚家镇、东风路街道、广惠街街道
责任人:周国富、张振中、陈国岭、王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