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16年郑东新区教文体局校园监控及电子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6-0030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1-29发布日期:2016-12-06
体    裁生效日期:2016-12-06废止日期
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16年郑东新区教文体局校园监控及电子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16年郑东新区教文体局校园监控及电子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委托,对2016年郑东新区教文体局校园监控及电子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6年郑东新区教文体局校园监控及电子屏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 郑东财公开【2016】33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采购范围:郑东新区教文体局校园监控及电子屏设备采购

2.5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质保期:2年

2.9  项目预算:约  3090000  元

2.10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包

标  段单位名称所需项目项目概算一标包普惠路小学、白沙中心校朱庄小学、88中学、康平路二小、康平小学、永平小学、龙翔小学校园监控及电子屏约154万元二标包实验学校、心怡路小学、豫兴中心校第一临建小学校园监控及电子屏约155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企业自2013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6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每位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上述两个标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若在两个标包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选择项目预算金额大的标包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1月29日起至2016年12月5日  (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中州大道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以供审核的资料原件,并提供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②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近1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b.近1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③企业自2013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④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劳动合同及近一年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⑤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⑥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劳动合同及供应商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注: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丁老师  

地   址:郑东新区熊耳河路才高街东龙大厦南楼812室

电  话:0371-67179076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1-55365976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中州大道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邮       箱:hengleh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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