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牵头 组织各乡镇办 开展宪法宣传月普法活动

索 引 号:737405256/2016-7831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06发布日期:2016-12-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综治办牵头 组织各乡镇办 开展宪法宣传月普法活动 开展宪法宣传月普法活动

为了深化普法宣传渗透力度和覆盖广度,强化宣传效果和现实意义,2016年12月4日,郑东新区管委会主办,如意湖办事处承办,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河南杰瑞律师事务所、河南庆翔律师事务所、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参加的“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普法活动在宝龙城市广场举行。

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所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都不得违背宪法的基本宗旨,宪法确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是全社会必须遵守的根本准则。此次宣传活动主要普及以下内容:(1)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建设法治社会是共同的努力方向。(2)经济金融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人的经营行为都不得违背正常的金融秩序。(3)群众利益是社会关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婚姻家庭关系要以和谐为根本目标。(4)社会稳定是共同的奋斗方向,任何人的任何行为都不得违背这一宗旨。

    此次宣传活动得到了法制居民的普遍认可,群众参与度非常高,咨询各类法律问题十余条,共发放宣传页1500份,各类宣传品1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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