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772164910/2016-00064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 键 词:安全生产
文    号:牟安委〔2016〕11号成文日期:2016-12-02发布日期:2016-12-0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安委会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江西宜春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等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11月25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的要求,县政府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底,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更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随着年关临近,节日群众出行和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特别是重庆、江西两起特别重大事故再次给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安全防范。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有力手段和重要途径,安排部署好,组织开展好。要超前分析研判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特点,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抓紧研究制定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迅速对大检查作出安排部署;要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广泛动员,严密组织,强化责任落实,果断处置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扎实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效开展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行业领域,重点  特种设备、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域。

此次大检查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

县直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彻底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住建局负责排查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房屋建筑、城镇燃气、农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二)县交通局负责排查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汽运领域、危险品运输车辆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三)县公安局负责排查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四)县安全监管局负责排查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冶金、建材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五)县消防大队负责排查消除消防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六)县民政局负责排查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光荣院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七)县工商质监局负责排查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产品质量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八)县文广旅游局负责排查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旅游业生产经营单位、图书馆、博物馆、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九)县教体局负责排查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各类学校校车、校舍,教学活动、社会实践,防踩踏、防火灾,假期活动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县商务局负责排查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规模以上商业批发、零售和餐饮业主(承)办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成品油经营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一)县工信委负责排查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二)县国土局负责排查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地质灾害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三)县卫计委负责排查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医院、诊所和卫生职业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四)县粮食局负责排查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储备粮库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五)县供销社负责排查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农药、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采购、运输、储存、经营环节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职责,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大检查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检查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抽查和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县政府安委会将成立督导组对元旦、春节前和全国“两会”前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属地责任,同时也要追究部门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

(六)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

大检查工作期间,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10日前有关牵头部门要报送一次大检查进展情况。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总上报各级各部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电话:62126288

电子邮箱:zmxajj@163.com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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