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0707511/2016-0008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 |
文 号:上安委办〔2016〕51号 | 成文日期:2016-12-03 | 发布日期:2016-12-0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6-12-03 | 废止日期:2018-03-31 |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上安委〔2016〕17号),做好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振慧 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副区长
副组长:任 峰 区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张元恒 区安监局局长
成 员: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元恒同志兼任。
二、信息报送要求
(一)镇办和各责任单位要于12月10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安委办备案。
(二)大检查工作期间,实行周报表和月报告制度,每月30前报送《上街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每月8日前镇办和各有关牵头部门要向区安委办报送一次大检查进展情况。
(三)镇办和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本辖区本部门工作动态、重点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等工作信息。
(四)各单位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与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衔接。
联系方式:68932115 sjaqjc@126.com
2016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