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春华胡辣汤店非法添加违禁物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005253787/2016-006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 关键词: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12-09
  • 发布日期:2016-12-0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韩春华胡辣汤店非法添加违禁物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12月6日下午,二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通报(第一批),该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暗访摸排,结合暗访到的信息决定在次日早晨的营业时段进行查处。同时该局与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提前沟通,做好案件查处的配合和移交准备工作。

    7日早晨6时许,食药监和公安执法人员抵达韩春华胡辣汤店内,对该店的原材料、成品进行了封存、抽检。经询问,当事人承认其胡辣汤内添加罂粟粉,随后在其出租屋内查获罂粟壳,提取称重为328.6克。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取得相关证据材料后,当场对该店进行了查封。并于当日下午将该案移送至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

    罂粟壳作为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长期食用容易成瘾,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并可能造成慢性中毒。国家法律对罂粟壳的使用有明确规定,禁止非法供应、运输、使用。对构成“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追究涉案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身边的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形成社会共治浓厚氛围,保障省会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671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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