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举行2016年度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索 引 号:326840448/2016-0009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12发布日期:2016-12-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清河办事处举行2016年度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根据实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12月9日上午,清河办事处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和全体机关干部在办事处大会议室设立考点,举行了2016年度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根据实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12月9日上午,清河办事处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和全体机关干部在办事处大会议室设立考点,举行了2016年度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针对此次考试,办事处党工委高度重视,并将本次学法用法考试作为全办事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采取集体辅导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和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公民宪法知识读本》和《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简明读本》及法律法规知识,认真备考,从而达到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效果的目的。

     通过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激发全办事处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办事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办事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本次考试,由实验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考试结束后,办事处将集中将考试试卷交由实验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改卷,从而检验办事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所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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