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59619859/2016-0018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 关 键 词:艺术节 | |
文 号:郑东教文体〔2016〕122号 | 成文日期:2016-12-12 | 发布日期:2016-12-1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单位,各中心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教体卫艺〔2015〕48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区学校美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郑东新区第五届教育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现将艺术节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艺术节的活动主题是“出彩郑东·阳光校园”。
三、活动原则
(一)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艺术节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内涵,不断加强艺术师资培训学习,不断完善和健全美育工作机制,不断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四、组织领导与办事机构
(一)成立郑东新区第五届教育艺术节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艺术节组委会)
主 任:田国安 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局长
副主任:王丽萍 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广旭 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体卫艺负责人
刘 斌 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体卫艺专干
张亚丽 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体卫艺专干
局属各中小学、中心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二) 艺术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艺术表演节目评审组、 艺术作品评审组。办公室设在东龙大厦810室,由李广旭老师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艺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中心校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协调配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在开展艺术节活动期间,各参赛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认真组织,注重实效。请各单位按照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功利化、时尚化、成人化现象。
(三)重视宣传,扩大影响。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报道艺术节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四)注重总结,促进发展。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艺术节的组织、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艺术节活动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附件:1.郑东新区第五届教育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
2.郑东新区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安全工作预案(试行)
3.郑东新区教育艺术节报送项目一览表(艺术表演类)
4.郑东新区教育艺术节艺术表演类参赛报名表
5.郑东新区教育艺术节艺术作品类参赛报名表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