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67212626/2016-001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环翠峪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14 | 发布日期:2016-12-1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
接上级部门通知,凡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只生育(或抱养)过一个子女,并现存活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有意向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请于2016年12月31日前到环翠峪管委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过期不再办理。办理时请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夫妻双方合照4张。
环翠峪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