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开展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

索 引 号:68177676X/2016-0034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意见
文    号:豫政办〔2016〕206号成文日期:2016-12-13发布日期:2016-12-16
体    裁:意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开展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李克强总理视察河南时强调,“双创”不仅是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之路,也是大企业的繁荣兴盛之道。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视察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中型工业企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下简称“双创”),进一步激发制造业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抢抓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 ”机遇,在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广泛开展“双创”,充分发挥企业资金、技术、人才、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创业创新,对激活发展源动力、打造发展新引擎、走好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我省制造业正处于转型攻坚的关键时期,大中型企业作为“双创”的重要载体、结构调整的主力军,集众智、汇众力推进转型变革,是稳调结合保态势、盘活资源创优势的必然选择,是高效整合资源、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率的重要途径,是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增强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完善措施、拓展空间、营造氛围,大力支持大中型企业开展“双创”,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建设有较强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强省。  

(二)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 ”和“双创”紧密结合,坚持企业主体、示范带动,充分发挥大中型企业创新创业的引领作用,以企业资源平台化、员工创客化、产品个性化为导向,以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为主线,促进大中型企业建设各类“双创”平台,引导企业采取“众筹众包众创众扶”等方式集众智、汇众力,强化政策引导、要素支撑、精准服务,激发制造业创新活力,创出成果、效益和品牌,打造河南制造的核心竞争力和“金字招牌”。  

(三)主要目标。力争到2018年年底,大中型工业企业“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0%以上,建设100个“双创”示范平台、100个创客示范团队,形成一批示范引领效应较强的制造新模式,“双创”平台成为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载体。  

二、围绕整合产业链和盘活要素资源,建设“双创”生态圈和创新型企业家团队  

(四)建设“双创”生态圈。发挥大中型工业企业带动作用,通过“双创”加快产业链和供应链整合,汇集供应商、采购商、品牌商、运营商和服务商,共享金融、数据、技术、标准、信息等资源要素,打造开放共享、共生共赢的“双创”生态圈。一是推动生产制造向提供系统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化转型,面向行业提供产品研发、产品设计、大型设备融资租赁、行业电子商务和专业物流等服务,促进信息流、技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贯通和整合。二是利用资金优势发展产业链金融,以融资租赁、回购承诺等“销售 金融”模式开拓市场,以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利用金融链稳定供应链,降低核心企业及中小企业生产成本。三是盘活闲置的土地、厂房、办公场所等资源,打造集共享式办公空间、创业社区、小微金融、创业公寓等为一体的新型众创空间,打造“互联网 创客 创投 产业”的“双创”平台,推动闲置资产充分利用。

(五)建设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发挥企业家关键作用,引领企业厚植“双创”基因、提升“双创”思维,坚守主业、诚信守约、大胆创新、不断超越,健全企业内部创新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向扁平化、平台化的创新型组织转型,提升企业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通过完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经营业绩考核机制,以及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支持员工自主创业、企业内部再创业,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三、围绕技术创新和产品突破,建设技术研发平台和团队  

(六)搭建技术研发平台。注重挖掘全球创新资源,推动大中型企业在新技术和新产业领域前瞻布局,集聚全球领先创新人才、技术与资源,以协同设计、众包研发、创新联盟等方式联合攻关,加速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主导产品。一是自建创新平台,利用在行业细分领域的专业优势,搭建聚焦主营业务和主导产品的技术创新平台,加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与效率,推动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二是合建创新平台,通过与全球研发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建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加速企业创新过程。三是利用第三方创新平台,如产业联盟、技术创新联盟以及工业云平台等,开展低成本、高效率的创新活动,拓宽创新渠道、推动协同研发。

(七)建设技术创客团队。大中型企业应组建由首席技术专家领衔的技术创客团队,采取多专业、扁平化、高效率的组织方式,承担协同创新、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等任务。优先支持技术创客团队申报科研项目、申请科研经费,为其开展工作提供资金、设备、人员等保障。技术创客团队的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按规定赋予技术创客团队成果转化和科研经费自主权。  

四、围绕岗位创效和管理提升,建设员工“双创”平台和团队

(八)搭建员工“双创”平台。充分挖掘大中型企业员工的“双创”潜力,建设“职工创客工作室”“首席员工创新工作站”“劳模工作站”等创客空间,为广大职工提供创意展示、开放交流、项目孵化、经费支持等服务,组织员工围绕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创新等开展攻关活动。一是全面开展“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竞赛活动,建立合理化建议制度。二是在企业内部建立创业孵化器、创客工作室等创新单元,推动管理体制微创新。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人人创客、创业创新的组织方式变革,推动传统科层制管理组织向扁平化、平台化、创新型组织转型。  

(九)建设员工创客团队。大中型企业应加快培养一批专注工艺提升、精益生产的“大工匠”,建立“大工匠”工作室,开展技术攻关、解决生产难题、创新完善工艺,带动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员工队伍建设,企业应给予相应待遇。对“大工匠”工作室,企业应制定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做到有工作场地、有资金保障、有组织制度、有攻关目标、有效果评估。  

五、围绕延链增值和价值提升,建设开放式“双创”平台和团队  

(十)搭建开放式“双创”平台。面向个性化、多样化市场需求,利用大中型企业资源整合能力,集聚产业链上企业间和消费者的创新优势,发展“设计 用户”“制造 电商”“营销 社交”等新模式,加快制造业向研发设计、增值服务等价值链高端环节延伸。一是发展“设计 用户”,利用互联网平台将设计、研发任务分发和交付,以众包、众创等模式,聚合社会资源拓展创新空间,集合大众智慧广泛开展研发设计。二是发展“营销 社交”,利用互联网建设客户创客平台和网络社区,广泛征集用户创意,以用户为中心组织生产,促进生产与消费融合,推动形成零库存运营的个性化定制模式。三是发展“制造 电商”,大力发展企业电子商务,加快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建设面向行业、服务产业的电商平台,发展体验经济、平台经济、分享经济。

(十一)建设社会创客团队。大中型企业应积极培育涵盖研发设计和生产销售、不同群体和规模的社会创客团队,构建“创客市场—创客实验室—创客微工厂—创客银行”生态链,发展开放式研发、个性化定制、服务化转型等新模式新业态,促进生产方式变革,探索“双创”成果按实际产出分成的有效途径。  

六、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创新创业合力  

(十二)激发主体活力。深化简政放权,营造有利于制造业“双创”的管理和服务环境,放宽新产品、新业态的市场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试点示范,每年在大中型企业中培育认定一批“双创”示范平台和创客示范团队,到2018年分别培育100个示范平台和团队。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在大中型企业中遴选百名创新型企业家,通过系统培训、对外交流等方式,着力建设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在新兴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企业家队伍。建立制造业“大工匠”档案,纳入我省高技能人才库统一管理。 

(十三)完善服务体系。开展专家创新服务团、创业导师团进企业活动,支持专业化运作团队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企业“双创”。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及互联网企业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学研用联盟,完善资金、技术、人才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产业生态。依托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鼓励建设资源聚集、创新活跃、高效协同的制造业“双创”基地,为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制造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结合、低成本、便利化的创业载体。产业集聚区平台建设资金应优先支持产业集聚区“双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建设。鼓励电信企业构建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基础体系,进一步提速降费,为“双创”提供网络支撑。

(十四)加强金融服务。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面向员工和小微企业的“双创”投资平台,整合企业内外部资金资源,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为创业项目和团队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支持。支持企业设立创客资金、创客银行,通过投资员工创业、创新成果回购、股权激励等形式推动“双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合规发起或设立公益性创业基金。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向创新型企业投资,发展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信用贷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双创”平台提供结算、融资、咨询等一站式金融服务。  

(十五)加强政策支持。每年从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双创”示范平台、创客示范团队组织的技术改造项目及创新型企业家培训。省重大科技专项、技能人才培养资金要优先支持大中型企业“双创”项目。充分发挥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政策性基金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大中型企业“双创”平台建设运营。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进一步扩大制造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落实增值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十六)鼓励争先创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家、首席技术专家、“大工匠”等申报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优先推荐“大工匠”作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河南技术能手”等候选人。积极举办各类“双创”赛事、论坛、培训等活动,支持企业员工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十七)营造社会氛围。总结大中型企业“双创”经验,每年集中推出10大典型案例,通过试点示范加快推广普及。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大中型企业“双创”成功模式、先进事迹,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弘扬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可敬的价值导向,让“双创”蔚然成风。  建立由省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对大中型企业“双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会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专项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强化跟踪服务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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