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513/2016-002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19 | 发布日期:2016-12-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6-12-19 | 废止日期 |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各工作办公室、社区(村):
为规范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安全监管配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制。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林山寨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及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学习研究和贯彻,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对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成员单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消防工作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各分管领域的生产安全、消防工作。
(三)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成员单位对各自分管部门(领域)、辖区内的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建立台账,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排除隐患。
(四)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成员单位按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业(领域)、辖区内的生产安全、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并按照预案各自开展演练。
(五)上级党委、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办事处副书记、主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办事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及安监办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各社区(村)书记、主任组成。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宋盼峰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祁西杰 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刘增峰 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李明展 副主任科员
成 员:李 凌 党工委统战员
白寅生 武装部长
杨录坡 党工委组织员
郭建平 办事处副主任
毛淑君 党工委宣传员
陶 辉 办事处副主任
牛岳川 正科级干部
李 宁 副科级干部
赵 鑫 副主任科员
安监办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各社区(村)书记、主任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明展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耿国玉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办事处安监办,负责安委会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
各社区(村)也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将辖区内的主要场所和重点单位纳入安委会成员单位,上报本社区(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