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2956/2016-00216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矿产/业务信息/矿业权评估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矿产,复检,小河煤矿三矿,公告 | |
| 文 号:登国土资告字〔2016〕39号 | 成文日期:2016-12-19 | 发布日期:2016-12-19 |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河南省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依据《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2015年度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中,因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小河煤矿三矿没有按时签订土地复垦监管协议、保证金没有缴纳到位,故该矿山被认定为整改矿山,下达告知书后,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小河煤矿三矿高度重视,积极针对年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现该矿按照要求已整改到位,提出对2015年度年检的复验申请,并提交了2015年度年检报告书及相关配套资料,经2015年度年检小组集体会审后确定上述矿山予以2015年度年检整改合格通过,现按照相关要求给予合格公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