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索 引 号:005283601/2016-0009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司法局关 键 词:法治,第七个五年规划,宣传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20发布日期:2016-12-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上发〔2016〕5号

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区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执政能力明显增强,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普遍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求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有的部门对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还不适应群众的需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各部门行业法治创建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还不够健全,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上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省“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郑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和谐宜居、智慧低碳、开放包容”的新上街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推进“和谐宜居、智慧低碳、开放包容”的新上街建设、全面提升竞争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广大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活动中,引导广大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区域、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民学法守法。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 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学习宣传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关法律法规。着眼于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国际商都目标,围绕建设“一枢一纽一门户一基地四中心”战略部署,大力学习宣传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农业现代化、科技创新等领域以及投资、贸易、金融等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意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着眼于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与质量,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以及反对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眼于提高全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着眼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和谐宜居、智慧低碳、开放包容”的新上街建设。着眼于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国防建设、民族宗教、互联网、依法行政等领域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五)着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和规范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等阵地建设。完善图书馆、文化场馆、村(居)民活动中心等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推动在景区、机场、车站、医院、银行、邮政等公共区域建立和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评选活动,推动法治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上街、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提高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水平。坚持把法治创建与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不断巩固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探索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抓好农村、社区、企业等城乡基层创建,广泛开展培养“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工商户等活动,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紧密结合部门行业自身职能和特点,着力开展金融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信访投诉、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网络整治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区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和新型城镇化居民。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推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树立法治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网络建设。

(三)坚持突出新型城镇化居民和农村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把服务新型城镇化和扶贫攻坚作为重要任务,使教育更贴近群众、贴近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增强吸引力、参与度。充分利用“法律进农村”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等平台和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新型城镇化和精准扶贫攻坚活动,提升新型城镇化居民和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口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为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实现“两个率先”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突出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以及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工作措施

    各部门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部门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适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部门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推动各部门在做好本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各行业、各单位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部门普法工作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每年定期向普法主管部门报备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法治宣传教育,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大普法”格局。

(二)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把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对象、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守法用法意识。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定期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三)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新闻报道和典型宣传,讲好、讲活法治故事,引领社会法治风尚,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生活、更加接地气有生气。

(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新平台。实施“互联网 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特点,贴近公众进行更精准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

(五)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实际、不同需求,分类普法,在精准、精细化上下功夫,完善工作量化指标,建立新的长效机制,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法路线图”,使普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之中。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门和各部门各行业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队伍建设,充实力量,强化素质,提高谋划力、运作力、协调力和执行力,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跟时代步伐、顺应群众需求。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

五、组织领导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摆上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本规划的全面顺利实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区委区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区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作用,加强各普法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加大工作保障力度。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工作总体规划,明确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研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根据形势发展,创新工作机制,推广先进经验。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指导督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日常督查考评,提出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每年组织一次社会知晓率和普法满意度调查,并注重调查结果的运用。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每年对全区各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好对规划的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区成员单位的年度考核,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对问题突出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进。

    (三)加强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任务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名录,加大资金投入。同时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经常化的资金筹措机制,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益性的法治宣传事业。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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