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96263054/2016-001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19 | 发布日期:2016-12-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期,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郑州市迎来大范围、长时间雾霾天气。为做好航空港实验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的紧急通知》(郑港防领办〔2016〕25号)文件要求,按照综合执法局整体部署,自12月19日起,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开展为期一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治理行动,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各项应急措施。
一是以“零点夜查”行动为抓手,做好道路扬尘(渣土车)治理工作,严查渣土车、拉料车遗撒遗漏、粘泥上路等违规行为。加强对辖区项目工地检查力度,对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二是要求建筑垃圾处置公司暂停粉碎、清运作业,督促公司做好施工现场覆盖防尘网、洒水降尘等工作。三是依托网格化管理,落实管控责任,对露天烧烤摊点(煤炉)坚决予以取缔,责令违规排放油烟的餐饮场所停业整改。四是对重点区域(路段)进行重点布控,加强对乱焚烧行为的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