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长坤置业有限公司密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政出[2016]71(网) 地块) 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

  • 索引号:679456687/2016-0022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12-20
  • 发布日期:2016-12-2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河南长坤置业有限公司密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政出[2016]71(网) 地块) 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

    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长坤置业有限公司密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政出[2016]71(网) 地块)

    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

    (报告书、报告表格式)

    项目编号:2016-064                             申报时间:2016年12月20日

    建设

    项目

    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关于河南长坤置业有限公司密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政出[2016]71(网) 地块)

    建设地点

    郑州市中原区长江路南、福安路西、环翠路东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

    及规模

    本项目目总投资348459.92万元,总用地面积112248.94m2,总建筑面积701881m2,地上建筑面积544381m2,地下建筑面积157500m2。主要建设21栋住宅楼,配套商业用房以及公共建筑。

    行业类别

    房地产业K70

    环境保护

    管理类别

    ○编制报告书  ●编制报告表  ○填报登记表

    建设

    单位

    情况

    单位名称

    河南长坤置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82号

    联系人

    卢青

    联系电话

    18638160068

    法人代表

    李冰灿

    邮政编码

    450000

    新增

    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

    (吨/年)

    氨氮

    (吨/年)

    二氧化硫

    (吨/年)

    氮氧化物

    (吨/年)

    工业

    生活

    工业

    生活

    电力

    非电力

    电力

    非电力

    申请新增


    4.12


    0.31





    核定指标


    4.12


    0.31





     

    环境保护部门核定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核定意见

     

    河南长坤置业有限公司密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政出[2016]71(网) 地块) 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长江路南、福安路西、环翠路东。本项目目总投资348459.92万元,总用地面积112248.94m2,总建筑面积701881m2,地上建筑面积544381m2,地下建筑面积157500m2。主要建设21栋住宅楼,配套商业用房以及公共建筑。根据企业申请,新增化学需氧量4.12吨/年、氨氮0.31吨/年。

    按照《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经审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总量控制指标

    (一)水污染物总量指标

    该项目废水主要来自本项目建成运营期居民生活用水、商业用水和绿化用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260mg/L、25mg/L,年废水排放量523515.8吨,(废水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40mg/L、3mg/L)排入贾鲁河。

    《河南长坤置业有限公司密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政出[2016]71(网) 地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预测表明:该项目废水排放量523515.8吨,化学需氧量、氨氮预测排放浓度分别为260mg/L、25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4.12吨/年、0.31吨/年,中原区环保局以2016-064号认可此新增排放量。

    二、许可预支增量的使用

    该项目属房地产业(K70),新增水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从当地生活类许可预支增量中支出。

    三、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贾鲁河水体中牟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6.07mg/L、3.223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标准的1.29倍和3.31倍。因此实际扣减总量为:化学需氧量12.36吨/年、氨氮0.93吨/年

    四、结论

    同意该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4.12吨/年、氨氮0.31吨/年。扣减总量为:化学需氧量12.36吨/年、氨氮0.93吨/年

     

    2016年12月20日

    (中原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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