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53X/2016-002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21 | 发布日期:2016-12-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期,高村乡全面开展双节前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全乡30个行政村食品小作坊、集贸市场及周边餐饮服务企业、食品摊贩等进行了一系列检查、治理和整顿。
截至目前,整治工作共检查出问题食品经营店及餐饮店10余家,依法对查出的过期变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查扣,对食品经营者作出行政指导,并责令其整改。专项整治工作仍在进行中。
此次整治,旨在加强我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高村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温馨建议广大群众:
1.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环境整洁、信誉度高、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营业执照》的餐厅就餐。
2.谨慎选择食物。切勿食用毒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份的食物,不要食用来历不明、过度使用添加剂、过度加工色泽鲜亮的食物,尽量选择原生态无加工或少加工的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
3.食品采购一定要认准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不要购买无包装、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过期等食品,各村无人监管的留守儿童和老年人需特别注意。
4.倡议广大群众要健康饮食,尽量减少外出就餐次数,多在家、学校单位食堂就餐,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