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3158/2016-0047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22 | 发布日期:2016-12-22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6年12月21日,我所执法人员与镇政府工业办人员一道,对告成镇竹园村毛氏沟煤球厂进行现场检查,现查明:该煤球厂负责人是李长河。该煤球厂未办理营业执照,已停产一周。现场有制作煤球设备一套,小铲车一台,现存煤球3000余块。有煤两堆,约6吨。经调查了解,有煤是附近村民的,都是让李长河为他们代加工的,已通过村支书通知村民拉走自己的煤和煤球。
22日上午,镇工业办和竹园村支书、该所人员再次到该煤球厂。因煤球厂负责人有病已住院,村委人员正在帮助其家属拆除电机,存放的煤也正在往所属村民家中运。下午4点,电机已被拆除,电源已被切断,煤已经运走完毕。整个取缔工作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