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对辖区校园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索 引 号:326840448/2016-0010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22发布日期:2016-12-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清河办事处对辖区校园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12月22日上午,清河办事处组织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教育管理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和党政办部分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办事处辖区内的8所中小学校和6所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把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12月22日上午,清河办事处组织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教育管理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和党政办部分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办事处辖区内的8所中小学校和6所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把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办事处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电气使用情况、线路布局情况、消防设备配备情况、消防安全预案制定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师生集中就餐场所消防安全情况。检查中,检查组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逐一检查登记,发现问题,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整改方案,由专人负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检查组要求,办事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消防安全工作当成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消除一切消防安全隐患,严防各种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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