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郑东水乡”复合型都市农业园区项目备案确认书

索 引 号:737405256/2016-78374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重大项目批准信息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关 键 词:国有经济,重大项目,备案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22发布日期:2016-12-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河南科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郑东水乡”复合型都市农业园区项目备案确认书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郑郑东农业[2016]31021    

企业名称:河南科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河南科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郑东水乡”复合型都市农业园区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为允许类。提交资料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豫发改投资[2014]1339号)文件要求,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刘江村范围(京港澳高速以东、贾鲁河以北、连霍高速以南)    

      二、建设主要内容: 该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利用租用流转土地,依托当地人文和自然优势,利用现有人工湖水面及鱼塘,按不同土地性质功能进行规划利用,建设复合型都市农业园区一处,项目建设按照土地性质进行开发,遵守国家相关土地管理政策,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用途使用土地。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6年12月 至 2019年12月    

      四、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00000万元,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其它资金0万元。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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