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官庙办事处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和工矿企业排渣(土)场等堆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索引号:739094164/2016-0026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中原区三官庙街道办事处
  • 关键词:通知
  • 文号:三官庙政〔2016〕29号
  • 成文日期:2016-02-28
  • 发布日期:2016-12-22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三官庙办事处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和工矿企业排渣(土)场等堆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各社区(村)、相关科室、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广东深圳恒泰裕工业园“12.20”渣土堆场滑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排查我办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工矿企业排渣(土)场等堆场安全工作,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交通道路桥梁施工等行业领域也快速发展,但随之产生的各种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和工矿企业排渣  (土)场等堆场(以下简称堆场)由于前期规划和日常监管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015年12月20 日,广东深圳凤凰社区恒泰裕工业园发生渣土堆场滑坡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指导地方加强各类灾害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预案,加强预警及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区政府有关通知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我办堆场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三官庙办事处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工矿企业排渣(土)场和尾矿库等堆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  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在全办范围内深入开展堆场专项整治,健全和完善堆场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消除重大隐患,有效监控运行状况;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堆场,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堆场依法关闭;促进企业建立完善堆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6年7月底。

      三、专项整治重点

      以各类堆场的规划选址、堆放方式、安全防护距离、监管防控、自燃防范、崩塌防范、消纳处置、应急处置、资源化利用等为重点,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建筑施工单位、工矿企业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拉网排查全面覆盖,隐患治理落实到位,非法违法坚决取缔,安全措施可防可控”。

      四、专项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确保2016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3月底前完成)

      各社区、村对辖区内所有堆场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摸底,查清具体位置、周边环境、堆存量、堆存时间、堆存方式、地形地貌、安全隐患、管理措施、应急预案、责任单位等基本信息,梳理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基础数据库。请在2月27日前把各类堆场明细报办事处安监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6月底前完成)

      在前期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以办事处城建科、城管科牵头区城建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组织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对所有堆场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划定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整治。对在安全可控范围内的堆场,要仔细梳理具体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重大(点)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公告和销号制度,跟踪隐患治理情况,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相关行业部门对非法建设和不具备安全条件又整改无望的堆场,6月底之前要依法关闭和坚决取缔。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态监管巡查制度,建立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出现反弹,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6年7月底前完成)

    办事处各社区、村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督导检查,重点督查专项整治方案和措施的制定、落实,整治项目的进度、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等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堆场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堆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深入具体,成效明显。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办事处以安监办具体负责辖区内堆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以办事处樊志锋书记为组长,相关科室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和社区(村)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要求各社区、村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工作特点,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加强督促检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地区、部门和企业,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对于存在堆场的社区、村,要建立专项整治周调度,月通报制度,每月进行通报,并制定下步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各社区、村每月28日前向安监办上报辖区内上月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下步工作安排,以及突出问题和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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