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民委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清真食品检查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2653/2016-0006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 键 词:政务,通知
文    号:郑族〔2016〕41号成文日期:2016-12-23发布日期:2016-12-2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民委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清真食品检查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宗委(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经开区社区管理服务局: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做好我市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维护清真食品市场秩序,确保节日期间清真食品安全和市场供应,根据省民委及市政府食安办有关通知精神,市民委制订了《郑州市民委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清真食品检查整顿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23日

 

郑州市民委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

清真食品检查整顿工作方案

 

近期,省民委下发了《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全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及市场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豫族明电〔2016〕43号),市政府食安办印发了《郑州市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郑政食安办〔2016〕33号)。根据省民委通知及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清真食品检查整顿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步骤

2016年12月26日(星期一)开始,到2017年2月8日结束,时间45天。各县(市)区民宗委(局)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工作部署,并启动检查整顿工作;在2017年2月6日前全面完成辖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商户的拉网式检查;2月8日前上报检查整顿工作总结。

    二、检查实施方式

此次检查整顿工作以县(市)区自查和市民委督查相结合。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协调工商、公安、教育、卫生、质监、食品安全等部门,明确分工,发挥职能,形成合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为确保检查整顿工作扎实开展,市民委将抽调有关部门执法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进行工作督导。具体督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检查范围及重点

各县(市)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中要深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现场,全面检查生产(屠宰)加工、制造、流通和销售等环节。

同时,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清真食品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和整顿。一是经营清真食品的综合性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重点检查清真商户、摊位的肉食来源、进口肉清真标识、清真牌证办理情况等。二是清真餐饮饭店。重点检查饭店的清真经营资格、关键岗位人员民族成份、原材料进货渠道和台账、肉食来源、调味品是否清真、少数民族职工比例等。对连锁餐饮饭店,要严格审核法人民族成份、坚持“一店一证”,加强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清真食品经营资质的连锁饭店严禁以清真名义经营。三是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及肉制品屠宰加工户。重点检查其生产资质、肉食来源,采购、加工、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以及对员工开展民族常识及清真食品法规教育情况。四是大型商场、超市。重点加强对商场、超市清真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清真食品的存储、摆放和管理。五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内设清真食堂(灶)。重点检查机关、医院、学校等场所清真食堂(清真灶)设立情况,核实经营人员的民族成份,检查清真操作间与非清真操作间是否隔离。六是其他重点监管商户。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存在顶牌嫌疑的清真商户,以及被群众多次举报的商户。

本次检查期间,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民委的部署,完善全市统一制作的《郑州市清真食品牌证管理台账》和相关档案信息。同时,要按照省民委通知要求,严格牌证管理。一是县级民族部门在清真牌证的审批颁发、更新换发和年检审验等环节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口,防止和杜绝出现“清真泛化”苗头;二是县级部门要对清真牌证登记建档,实行“一户一档”、实现“一点一证”;三是及时更新各类污旧破损牌证,杜绝各类转让、出租、买卖、伪造和仿制清真牌证等违反《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的现象;四是对已颁发的清真牌证进行一次普查,对不符合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的,进行整改;对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超出清真食品概念范畴的,要提出整改意见。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对本辖区清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清真食品检查整顿工作。即要组织执法人员及监督员开展拉网式检查,同时,也要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重点区域,治理突出问题。

(二)严格执法,力求实效。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要借助此次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并查处涉及清真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商户,要限期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涉嫌违法的商户,要及时移交工商、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切实打击涉及清真食品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督查,严格落实责任。检查期间,省民委督查组将来我市进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并对“双节”期间清真食品检查工作进行一并督查;市民委也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到各县(市)区开展清真食品专项督查活动。对督查中发现各县(市)区领导思想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得力、检查部署不落实的情况,将进行通报。

(四)严守规定,严格检查纪律。节日检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各项制度,不准增加被检查对象的负担,不准干扰被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准收受各类卡券及接受宴请,自觉树立服务意识和维护民族干部良好形象。

检查期间,各县(市)区检查工作信息请及时上报至郑州市民委民族二处。

联系人:苏娟  67181737,刘东旭67170958

邮  箱:zzsmwmze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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