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案例

索 引 号:005295258/2016-00041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司法/业务信息/公证管理
发布机构:中牟县司法局关 键 词:司法,公证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23发布日期:2016-12-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公证案例

年过六旬的老大娘李某三年前存款写错了自己的名字,三年后孙子看病着急用钱,大娘干着急却取不出钱来,多亏声明书公证给她帮了大忙。 

三年前,大娘在银行存了一笔2万元的定期存款,在写存折的时候,本来是文盲的大娘没在意,就把自己的名字“李淑萍”按平时的习惯简化写成了“李树平”。没想到,今年小孙子患病要动手术,大娘想把钱取出来给孙子看病,却被银行拒绝了。“钱是我存的,名儿也是我写的,上俺村里打听打听去,谁不知道李树平就是我?你们咋恁较真呢?我这钱是给我孙子看病的!”大娘在银行吵吵了半天,还是不好使。在银行员工的指引下,她只好到公证处来办理公证。

看到大娘急得满头大汗,公证员立即为大娘办理声明书公证。在核对了大娘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折等均无误之后,公证员为大娘起草了声明书,然后与银行取得了联系。在确定了声明书内容是银行认可的之后,为大娘办理了声明书公证。随后,大娘拿着声明书和身份证顺利地从银行取走了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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