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区标九红线内变配电施工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02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23发布日期:2016-12-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区标九红线内变配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YZGJZ2016120503

1. 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区标九红线内变配电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区标九红线内变配电施工;

2.2项目概况:该项目即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大马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大马安置区变配电工程。

2.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招标范围:变配电工程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以及办理供电手续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3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是指在投标截止日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同时以项目经理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章的证明);提供拟派往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社保中心出具的近一年社保交纳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5企业须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变配电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变配电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以及项目经理主持该合同对应工程的证明材料,且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

3.6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者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为准,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往东100米路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近一年以来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类似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上述所有资料出具原件,(其中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部颁布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可以选择提供原件,或者选择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查询内容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清晰、完整并按上述顺序装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5656774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0371-56610937     13083668201

邮箱:13083668201@163.com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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