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16-78375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重大项目批准信息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重大项目,备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23 | 发布日期:2016-12-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郑郑东服务[2016]31177
企业名称:河南中钢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河南中钢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钢铁互联网 创业服务平台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为允许类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166号电子商务大厦A座23楼北区
二、建设主要内容:该项目租用郑东新区电子商务大厦场地800平方米,借助互联网技术引进创新模式,建设基于钢铁产业创新创业的服务平台。主要具备创业宣传、创业培训、创业交流,项目对接、资金众筹、网络空间、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等服务内容。目的是大力实施互联网 钢铁创新,促进两化融合,推动“中国制造2015”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动能。平台建成后,预计2018年平台可带动200个4000人创业团队,实现年交易额200亿元的初期目标。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6年12月 至 2018年12月
四、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6000万元,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其它资金0万元。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