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钢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钢铁互联网 创业服务平台项目备案确认书

索 引 号:737405256/2016-78375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重大项目批准信息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关 键 词:国有经济,重大项目,备案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23发布日期:2016-12-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河南中钢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钢铁互联网 创业服务平台项目备案确认书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郑郑东服务[2016]31177    

企业名称:河南中钢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河南中钢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钢铁互联网 创业服务平台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为允许类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166号电子商务大厦A座23楼北区    

      二、建设主要内容:该项目租用郑东新区电子商务大厦场地800平方米,借助互联网技术引进创新模式,建设基于钢铁产业创新创业的服务平台。主要具备创业宣传、创业培训、创业交流,项目对接、资金众筹、网络空间、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等服务内容。目的是大力实施互联网 钢铁创新,促进两化融合,推动“中国制造2015”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动能。平台建成后,预计2018年平台可带动200个4000人创业团队,实现年交易额200亿元的初期目标。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6年12月 至 2018年12月    

      四、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6000万元,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其它资金0万元。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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