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
根据区政府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市防委《关于组织开展居民楼院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街道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底,组织开展居民楼院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郑州市共发生居民楼院火灾857起,造成16人死亡,火灾起数占总数的27%,亡人数占总数的80%。今年冬季天气将特别寒冷,群众室内活动、动火用电增多,加之,根据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各区将全面开展“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火灾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为了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居民楼院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冬春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对辖区内的居民住宅区、住宅底层的九小场所、出租屋、拆迁居民临时安置点开展全面排查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居民住宅区。重点检查居民小区、居民楼院的楼梯间、门厅走道、电缆井、管道井和消防车通道等公共区域,重点整治电气线路安装不规范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违规堆放可燃易燃物品以及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三合一”“二合一”和一楼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影响疏散、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等问题。
(二)住宅底层的九小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违章搭建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等问题。
(三)出租屋。包括城乡租赁用于居住的房屋,重点整治居住人数超出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出租方、承租方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违规用火用电等问题。
(四)拆迁居民临时安置点。重点检查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易燃彩钢板搭建,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1日至12月3日)。街道成立以赵嵩鹏为组长的居民楼院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各社区(村)也要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检查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细化分解目标任务。
(二)集中排查整治(12月4日至2017年3月25日)。各社区(村)要组织工作人员、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和专业电工等力量,对辖区居民住宅逐楼、逐栋、逐小区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并建立台账,能当场整改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移交公安派出所依法督促整改;对排查发现的疑难、重大火灾隐患要移交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法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3月20日至3月25日)。要将居民楼院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纳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范畴,统一组织验收,认真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四、职责任务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社区(村)制定加强居民楼院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统一部署开展居民楼院消防安全检查,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加强工作调度。
(二)落实基层组织主体责任。各社区(村)是此次消防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各社区(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组织社区(村)、巡防、保安和物业等力量,对辖区居民(村民)楼院逐一进行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各社区(村)要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居民楼院划片包干,逐一明确排查人员,列出检查计划,每天收集工作情况。排查工作台账和计划要报街道办备案。对排查的场所要逐一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见附件),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存档备查。检查要做到“七个严查”,即:一查在楼道内违规存放电动车和充电问题;二查居民楼安全用火用电用气问题;三查在楼梯、走道、电缆井、管道井堆放可燃物问题;四查居民楼底层的经营性场所;五查居民楼直通屋面的楼梯和安全出口;六查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七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六个一律”措施,凡在楼梯、走道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可燃物的,一律清理;凡公共区域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的,一律责令更换;凡居民楼底层的经营性场所存在住宿、生产、经营等“三合一”现象的,一律责令立即整改;凡电缆井、管道井存放杂物,直通屋面的楼梯和安全出口堵塞、锁闭的,一律责令立即整改;凡未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一律限期配齐;凡出租屋、群租房存在火灾隐患的,一律责令整改。凡阻挠检查、拒不整改的,要通知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消防部门依法查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社区(村)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依托新兴媒介载体户外视频、楼宇电视、LED显示屏、电子视频、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滚动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及冬季火灾防范提示,特别是加强对居民楼院发生火灾如何选择正确的逃生自救方式的宣传。组织社区人员、消防志愿者利用宣传页、宣传版面,深入居民住宅区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宣传教育,广泛普及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以及电动自行车安全存放、安全充电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提醒落实“三清三关”,不断提升群众防范火灾和自救逃生的能力。
(三)加强基础工作。大力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按照“明确管理组织、管理责任、管理制度,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形成战斗力”的标准,推动居民社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水平,使其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和扑救初期火灾”等职能。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库(棚)和智能充电桩建设和管理,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居住类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标准建设电动自行车库(棚),已建成的小区要根据实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进行增建。要在“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住宅商铺一体化和老年公寓、少年儿童活动等场所广泛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和简易喷淋,提高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水平,严防“小火亡人”。
(四)严格督导追责。街道将把居民楼院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纳入年终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并定期督导检查。各社区(村)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凡督察发现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街道将通过训诫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因类似原因导致发生亡人火灾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相关责任。
专项治理期间,各社区(村)每周二上午报《居民楼院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每月2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3月23日前报工作总结,好的做法请及时报街道安监办。
联系电话:0371-67630533
附件:1.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2.居民楼院排查情况统计表
三官庙街道办事处
2016年11月30日
三官庙街道办事处 2016年12月13日印发
附件1:
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编号:
楼院名称
物业公司名称
楼院地址
物业负责人
联系
电话
检查内容
1、物业管理单位是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开展消防检查巡查
是□ 否□
2、楼梯间、走道是否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是□ 否□
3、楼梯间、走道、电缆井、管道井是否违规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是□ 否□
4、是否违规乱拉乱接电源线
是□ 否□
5、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正常、完好有效
是□ 否□
6、消防车通道是否占用、堵塞
是□ 否□
7、公共区域电气线路是否老化、超负荷运行
是□ 否□
8、居民楼直通屋面的楼梯和安全出口是否堵塞、锁闭
是□ 否□
9、居民区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
是□ 否□
其他:
检查人员
根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之规定,针对以上第 条存在的问题,现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住宅底层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编号: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1、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是□ 否□
2、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内是否违规住人,防火分隔是否到位
是□ 否□
3、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是□ 否□
4、楼梯间、安全通道、出口是否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是□ 否□
5、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是□ 否□
6、员工是否懂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
是□ 否□
7、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
是□ 否□
其他:
检查人员
根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之规定,针对以上第 条存在的问题,现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编号:
出租人
联系电话
承租户数
地 址
承租人数
房屋结构
出租房屋总楼层数
出租具体楼层
检查内容
1、是否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是□ 否□
2、是否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是□ 否□
3、出租方、承租方是否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职责
是□ 否□
4、是否擅自将住宅出租用作公共娱乐、仓储、生产加工等场所
是□ 否□
5、人均租用建筑面积是否高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
是□ 否□
6、套内居住使用人数大于10人(含本数)的出租屋是否配备应急照明灯具和灭火器材
是□ 否□
7、电线、电缆是否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者PVC管保护
是□ 否□
8、除厨房外,是否使用明火
是□ 否□
9、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是否与建筑内的其他部分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和密闭门、窗分隔,并设置自然通风窗
是□ 否□
10、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是□ 否□
其他:
检查人员
根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之规定,针对以上第 条存在的问题,现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拆迁居民临时安置点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编号:
安置点名称
安置户数
地 址
房屋结构
检查内容
1、是否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是□ 否□
2、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
3、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是□ 否□
4、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
是□ 否□
5、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
是□ 否□
6、是否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巡查检查
是□ 否□
其他:
检查人员
根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之规定,针对以上第 条存在的问题,现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附件2
居民楼院排查情况统计表
社区(村): 日期:
县(市、区)
出动检查组(个)
出动人员(人)
排查居民住宅区(个)
排查“九小” 场所(个)
排查出租屋(个)
排查拆迁居民临时安置点(个)
清理违规留宿人员(人)
清理电动车(辆)
清理私拉乱接电线(处)
处罚个人(人)
处罚物业企业(家)
罚款(万元)
行政拘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