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家乡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727037226/2016-0007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26发布日期:2016-12-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刁家乡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刁家乡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快速发展,经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经济发展秩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树立“便捷、高效、廉洁”的工作方针,进一步优化协调好刁家乡辖区内经济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1、着力优化施工环境,加快发展步伐。①维护重点工程建设环境,重点抓好违法建设、社区建设、社区内污水管网等重点项目施工环境优化工作。②整治企业周边环境。完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及时协调处理阻工扰工等各种矛盾,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行揽工,强行收费,强买强卖等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2、着力优化人文环境,促进社会和谐。①进一步加大优化经济环境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维护经济环境的良好氛围;②关注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一是部分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二是撤迁重建安置中农民补偿问题。

三、组织领导

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钱晓坤同志担任,第一副组长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刘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万晓法、张金荣组成,成员纪委委员及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优化办),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张金荣同志兼任。

四、工作措施

1、建立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继续执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机制,即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明确包村领导和包点干部对所联系的辖区的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实行负责制,全面落实分层分级包干负责制。一般问题由包村干部在接到问题投诉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并在24小时内将问题处理完结;较大问题由包村领导在接到问题投诉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在48小时内将问题处理完结;重大问题由包村领导向党政一把手报告,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组织相关单位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在72小时内将问题处理完毕。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成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

2、建立完善制度保障机制。一是公安机关要根据项目建设的性质、周期及周边的施工环境,制定快速反应机制。二是要建立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与乡政府、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沟通协调,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季例会制度;三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3、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力度。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查处,强化对经济发展环境的投诉受理,积极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整体联动,组织1-2次环境整治重点行动。对重点项目周边环境实施集中治理整顿,对案件投诉做到有求必应,及时受理,快速出击,有报必查,有责必究,责必到人,到必到位,查办一案,教育一片。

4、全面推行优化经济环境百分制考核制度。由乡优化办负责制定考核细则,严格按照细则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评分。

5、严格执行以下五不准:

①不准乡、村两级干部强揽工程;

②不准向所辖企业强行供应原材料,强买强卖;

③不准敲诈勒索;

④不准支持或纵容所辖村民到企业阻工闹事,出现问题只能找组织要求解决,不能用阻工、闹事来胁迫;

⑤不准越级报告,所辖项目或企业发生问题后,严禁越级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应及时与包村干部联系;对较大问题应及时与包村领导联系;对重大问题应迅速与乡主要领导联系。

对违反以上“五不准”的,乡纪委对其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按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和经济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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