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

索 引 号:K24348816/2016-0003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信访/政策法规/规章
发布机构:荥阳市委荥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 键 词:政务,信访,规章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26发布日期:2016-12-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   来源: 国家信访局

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   来源: 国家信访局

       为了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申请受理机构

       国家信访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10-68016736。

       通信地址:国家信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17。

       二、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国家信访局互联网网站(www.gjxfj.gov.cn)下载并填写《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将《申请表》邮寄至国家信访局办公室(邮寄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或传真至国家信访局办公室。

       三、申请的处理

       国家信访局办公室在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申请人予以更改、补充。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将进行登记,并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特殊情况答复期限可延长15个工作日)。

       四、收费管理

       政府信息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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