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桐柏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 索引号:005253752/2016-0019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中原区桐柏路街道办事处
  • 关键词:通知公告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12-26
  • 发布日期:2016-12-2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桐柏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省、市、区政府统一部署,办事处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辖区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一手抓消防基层基础、一手抓火灾防控现实斗争,全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实现“少发小火、不发大火、总量下降”的工作目标,坚决维护辖区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科员付强任组长,各分包社区(村)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社区(村)主任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安监办主任陈述友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社区(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

       (一)狠抓火灾防控现实斗争

        1.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社区(村)和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实际,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紧盯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电商经营等重点单位场所,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辖区集中开展两项专项整治:一是2016年11至12月份,经济发展科牵头开展商场市场专项治理,全面整治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二是2017年1至2月份,社事办牵头组织开展居民小区专项治理,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全面排查治理居民楼院火灾隐患。

        2.紧盯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全力做好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点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一是周密制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对涉节、涉庆、涉会的单位场所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保措施。二是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行动。三是各社区(村)和辖区物业服务单位要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辖区重点区域开展排查、巡防、值守。

        3.大力实施“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一是办事处组织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各社区(村)要推动各居民楼院逐步达到建设要求(见附件1)。二是平安中心要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纳入“平安社区”评选内容,凡达不到“消防安全社区”建设要求的,“平安社区”评选一票否决。三是长效办要组织三级网格长对居民小区、居民楼院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推动辖区25%的社区、居民楼院达到建设要求。

        4.做实做强微型消防站。全面推进社会单位、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具体要求见附件2)。大型城市综合体以及体量较大、层数较多的建筑,除建立微型消防站外,还应当分楼层、分区域设置消防执勤点。一是加快建设进度,2016年年底前,100%的重点单位设有消防控制室;50%的其他重点单位建成微型消防站;100%的社区建微型消防站,2017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指导单位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重点单位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对微型消防站队员进行集中培训,指导建立执勤训练制度,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开展联合演练,提高其初期火灾扑救能力。三是将单位、社区(村)微型消防站纳入上级消防调度指挥体系,明确联勤联动程序和通信联络方式,在接处警的同时,就近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处置。同时督促单位微型消防站建立内部联络方式,确保通讯畅通。四是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向上级消防部门申请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及时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队员。

        5.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针对冬季用电量大、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要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二)强化灭火救援准备

        1.大力强化重点场所熟悉演练。安监办邀请区消防大队组织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场所以及火灾易发区域开展熟悉演练,修订灭火救援预案。

        2.严格重要节点值班执勤战备措施。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等重要节日和活动期间,各社区(村)、各相关科室辖区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值班制度,建立逐级督查机制,确保人员在岗在位。

       (三)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79号)要求,推动社区(村)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或综合治理平台。各社区(村)至少明确1名消防安全协管员,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开展。年底前,所有社区(村)按要求配齐消防安全协管员。2017年3月底前,100%的社区(村)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2.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按照《河南省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指导意见》(豫防安〔2016〕9号)要求,立足“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原则,整合单位社区(村)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村)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建立消防联防协作关系。定期组织联防工作组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指导联防协作组织成员单位落实“互查互检、定期会商、宣传教育、疏散演练、应急处置、工作交流”六项制度,切实提高区域应急联动处置能力。2017年3月底前,100%的商业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3.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要大力推进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应用,逐步将应用范围扩大到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等消防安全难点、乱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增加安装数量,提高技防水平。(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认真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11月为“119”消防宣传月,各社区(村)、辖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主题,认真谋划组织消防主题宣传活动,协调媒体广泛参与,在社会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2.广泛组织社会化宣传。要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抓手,利用消防宣传员、网格长等宣传骨干开展以“四个一”(排查一遍社区火灾隐患,开展一次社区、村消防课堂,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上门为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面对面传授一次消防常识)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村)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四、工作时间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31日前)。各社区(村)要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社区(村)要按照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办事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讲评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社区(村)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季是火灾易发高发期,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大,并且节日集中,商业促销活动频繁,文化娱乐活动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各社区(村)、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社区(村)、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办事处将于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前,分别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社区(村)、相关科室提出警告,并约谈负责人。冬防期间,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社区(村)、相关科室严肃追究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社区(村)、各相关科室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11月8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16年11月起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之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附件:1.“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创建要求

              2.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求

          3.郑州市推广安装使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实施方案




                             桐柏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11月1日













    附件1

    “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创建要求


        一、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管理单位明确,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

        二、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

        三、公共区域不得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消防车通道不得放置障碍物、机动车。

        四、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

        五、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六、居民住宅区要根据规模、居民数量等情况建设电动车智能充电设施,统一设置固定集中的电动车充电点,或设置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

    七、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微型消防站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附件2

    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求


       一、单位微型消防站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作用,平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发生火灾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

       二、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3人,保证24小时值班。单位消防管理人应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巡查不走过场。

       三、微型消防站队员要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熟悉掌握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微型消防站要建立安全、可靠的内部联络方式,确保通讯畅通。

       四、微型消防站队员要积极向单位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微型消防站负责人要组织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灾,要辅助提示,组织人员疏散。




    附件3

    郑州市推广安装使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保监会、全国老龄办、中国残联《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298号)和《全省推广安装使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实施方案》(豫公通〔2015〕241号),大力推广安装使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有效提升各类居住、养老等场所火灾防控能力,努力减少火灾伤亡,特制订本方案。

       一、推广应用场所和部位

       (一)应当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的场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要求》(GA703-2007)等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确定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住宅和“三合一”场所;《河南省消防条例》确定的,按照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小旅店、小型娱乐场所以及生产、存储、经营与居住为一体不超过2人的场所,应当在容易发生火灾部位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相关法律、规范条文见附件1)

       (二)鼓励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的场所。残疾人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建筑,居家养老、“空巢老人”、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人群住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社区居民活动场所,位于棚户区、城乡结合部、传统文化村落和三级及以下耐火等级的老旧居民住宅,宿舍、出租屋、地下居住空间以及小洗浴、小美容、小商铺、小饭店、小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亡人火灾多发场所。

       (三)独立感烟报警器的重点安装部位。独立感烟报警器的安装部位,应当包括上述建筑和场所内的公共活动区域,居住建筑的卧室等休息用房,起居室、客厅,厨房、餐厅,内走道,每层疏散楼梯上部,以及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房间和部位。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1月31日前)。各辖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各辖区要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县(市、区)要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以及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小旅店、小型娱乐场所等场所负责人召开会议,逐级安排部署推广应用工作。

       (二)开展试点(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辖区工作实际,分区域及场所类别,选取工作较好的街道或行业系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试点辖区及行业系统要研究具体措施、出台实施办法,形成可以在本辖区推广的先进经验和长效机制,2016年2月29日前,组织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全市将选取个别试点辖区,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工作经验。

       (三)全面推广(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各辖区要按照方案部署,分解责任,倒排工期,强化措施,积极开展独立感烟报警器推广应用工作。2016年2月底前,全市独立感烟报警器安装数达到1900个;2016年12月底前,全市独立感烟报警器安装数达到4850个;2017年11月底前,全市独立感烟报警器安装数达到7600。(指导数量见附件6)

       (四)检查验收(2017年12月底前)。2017年12月15日前,组织对本辖区独立感烟报警器产品推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把独立感烟报警器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冬春火灾防控和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并于2017年12月下旬组织整体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广应用。推广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构建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网络”讲话要求的具体举措,落实省委“三查三保”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防范应对各类居住、养老等场所“小火亡人”灾害的有效手段,各辖区要高度重视,提请当地政府将推广应用独立感烟报警器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和养老、助残等项目,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免费安装、维护;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扩大独立感烟报警器应用范围,按时完成年度建议安装数量。

       (二)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据《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81号)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机构采购安装;各级房管部门要指导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采购安装。鼓励保险公司依据保监部门出台的相关指导意见科学定价,促进风险与费率相匹配,对在其场所已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的投保人可适当下浮保费。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引导公益组织投入资金,也可动员独立感烟报警器生产、经营企业,免费为重点应用场所安装和维护。

       (三)强化指导,落实维护管理。各辖区要及时公布国家标准《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GB20517)和强制性消防产品认证合格信息查询方式(查询网站为 “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网址,www.cccf.com.cn),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正确选用独立感烟报警器产品。组织已经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产品单位有关人员学习使用维护方法,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组织社区网格工作人员、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参与独立感烟报警器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提高报警器的正常工作率,确保切实发挥作用。严禁有关部门和个人利用工作之便强行向社会单位指定购买特定品牌的独立感烟报警器产品。

        (四)加强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各辖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借助媒体平台,加强针对性宣传引导,通过典型案例和统计数据宣传独立感烟报警器在减少火灾伤亡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其纳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宣传普及独立感烟报警器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方面的常识,提高社会认知度。要运用公益短片、宣传海报、微博微信等直观形象的手段,强化有关独立感烟报警器安装位置、产品选型、电池更换等方面的知识。要对独立感烟报警器推广使用较好的辖区和单位进行正面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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