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索 引 号:005252792/2016-0006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郑站区管文〔2016〕93号成文日期:2016-12-19发布日期:2016-12-2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郑州火车站地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站区管文〔2016〕93号 


站区各单位、管委会各部门:

现将《郑州火车站地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密组织,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19日

                

郑州火车站地区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标准(2017版)的通知》(食安办〔2016〕18号)、《河南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工作方案》(豫政食安委〔2016〕3号)和《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郑政办文〔2016〕68号),为做好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以建设“食安郑州”为引领,以解决站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依法履职,引导辖区商户诚信经营,促进站区食品行业健康发展,过往旅客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管委会主导,分级负责

 火车站地区管委会成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管理处,具体承担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导、检查考核、新闻宣传、资料整理等工作。从事食品工作的具体单位(部门)是落实创建标准的主体责任者。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切实把握站区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工作重点,树立联合执法、专项治理、媒体监督、信用黑名单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风险。

(三)部门协作,全面推进

充分调动站区各部门、各单位力量和资源,履职尽责,发挥效能,探索创新。发挥企事业单位、商户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创建工作。

三、基本标准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对城市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肯定和认可,要对周边地区的食品安全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具体标准为: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在较高水平,尤其是餐饮服务、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水平稳定在较高水平。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人、财、物投入保障到位;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群众满意度高

群众及社会各界对站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群众对站区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四、创建任务

经过努力,全面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落实党政同责、体制健全、体系完整、监管有力、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以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为支撑,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一)健全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

管委会和监管部门、食品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逐级开展责任目标考核,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规范严格的监管执法体系

落实“四有两责”(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日常监管职责、监督抽检职责)要求。科学配置执法监督人员,建立专业化监管队伍。实现监督抽检和现场检查全覆盖,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提升综合治理能力。监管方式规范化,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依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惩重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不得以罚代刑。

(三)建立“六位一体”的信息共享体系

 完善监管、监测、通报、预警、发布、投诉举报六个方面的信息系统。采用“互联网 ”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域监管、全链条溯源,建立消费者查询与政府监管、企业生产经营“三位一体”机制,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加强对互联网、电视台和电台等各类媒体舆情监测,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确保能第一时间对舆情做出反应,给市民和消费者提醒、警示和科学分析。整合现有的公共监控资源。与辖区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有效对接,对企业食堂、食品餐饮市场等重点监管对象实现日常巡查和实时监控。

(四)形成严密高效的社会共治体系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产品追溯、“红黑榜”等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督促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大质量安全保障投入,加强供应链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强化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实现与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强化舆论引导和风险交流。鼓励各类食品新闻协会、各类新闻媒体的参与,营造舆论氛围。

(五)推进食品经营风险管控工程

 实施食品经营单位诚信管理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强化高风险食品社会环节的监管,把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食品展销会、建筑工地食堂纳入规范管理。

五、着力解决三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一)开展食品行业“潜规则”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害物质、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牵头单位:郑州火车站地区卫生管理处

责任单位: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郑州市工商局火车站地区分局、郑州市工商局铁路工商分局火车站工商所、郑州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成员单位。

(二)开展食品“三小”规范整治

 “三小”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贩、小餐饮店。对“三小”单位要摸清底数,进行基础信息登记备案管理,查清生产经营状况。要规范提升。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生产原料购进使用、索证索票和生产经营人员佩戴健康证上岗制度,提升小作坊、小餐饮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牵头单位:郑州火车站地区卫生管理处

责任单位: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郑州市工商局火车站地区分局、郑州市工商局铁路工商分局火车站工商所、郑州市市场发展局火车站地区市场管理处等相关成员单位。

(三)开展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理专项整治

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餐饮单位的餐厨废弃物全部交由取得许可证的单位收运处置,建立台账,流向可查。严肃查处餐厨废弃物在收集、运输、排放、处置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安装油水分离器,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文明经营”主题实践活动,探索形成可持续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牵头单位:郑州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郑州市工商局火车站地区分局、郑州市工商局铁路工商分局火车站工商所、郑州市市场发展局火车站地区市场管理处等相关成员单位。

六、实施步骤

按照省、市创建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具体实施步骤分为: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11月

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及评价标准,结合站区工作实际,制订火车站地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启动创建行动,发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形成创建合力。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严格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标准开展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努力达标。定期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总结工作经验。

(二)考核自评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标准及考核验收细则开展自查自评,达到标准要求后,于2017年12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自评结果及验收申请,接受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评价。

(三)迎接考评阶段:2018年1月----2018年6月

迎接省食安办组织的对市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综合考评。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各部门要共同参与,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发挥部门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作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充分保障,形成工作机制,满足创建工作需要、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实行季报、月报制度,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三)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做到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

(四)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建立督查考核机制,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做到依法依纪、公开透明、节俭高效,不搞形象工程。严格督导问责,推动创建行动工作的具体落实。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