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中牟县雁鸣湖镇镇区(东村、韩寨)社区安置项目

索 引 号:416211581/2016-08682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27发布日期:2016-12-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中牟县雁鸣湖镇镇区(东村、韩寨)社区安置项目

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中牟县雁鸣湖镇镇区(东村、韩寨)社区安置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3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中牟县雁鸣湖镇镇区(东村、韩寨)社区安置项目东村安置区位于雁鸣湖大道东侧、归月东路南侧、东漳路西侧、雁鸣大道北侧;韩寨安置区位于雁鸣湖大道东侧、雁月大道南侧、韩寨路以西、纬四路北侧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2500万元,总占地244605㎡,东村主体建筑为19栋11F住宅楼、17栋6F住宅楼、1栋8F商业楼、1栋3F幼儿园、1栋2F红事会、1栋2F白事会、1栋2F清真寺、1栋2F社区活动中心;韩寨主体建筑为3栋11F住宅楼、7栋6F住宅楼、1栋5F商业楼、1栋2F白事会。配套围墙大门、道路及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辅助工程。总建筑面积410696㎡,地上建筑面积365878㎡,地下建筑面积44818㎡,项目规划安置7235余人。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资源化利用,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地面抑尘;施工扬尘经设置围挡、道路硬化、定时洒水降低影响;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影响;土方及时回填或铺垫场地,弃土及建筑垃圾及时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地点,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国家农业公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远期排入东漳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采用降噪措施及隔声减震等措施达标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 

 

附件
  • 雁鸣湖(东村、韩寨)社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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