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03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28发布日期:2016-12-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区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郑州航空港区环卫车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41)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9446万元

5、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本次仅对第二、第四、第五标段进行招标;

  二标段:小容量高压清洗车18台,大容量高压清洗车34台, 压缩式垃圾车9台;

  四标段:小型路面养护车8台;

  五标段: 50铲车1台,30铲车14台;

6、交 货 期: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营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投标人或授权生产厂家须具有类似设备采购业绩(指2013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合同业绩:二标段提供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项合同业绩,四标段提供不少于50万元的单项合同业绩,五标段提供不少于200万元的单项合同业绩,当所投标段含有多种货物类别时,提供的业绩体现所投标段货物类别中的一种或以上均可);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需提供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9日至 2017 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3)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6年以来近三个月连续3个月的缴费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经销商提供);

(7)企业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或授权生产厂家类似设备采购业绩一份(以合同为准);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留存2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上述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注:允许每个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为保证项目进度,同一投标人在此次投标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优先授予中标金额较大的标段,且不再推举此投标人作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 年12月29日至 2017 年 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6774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元国际东塔九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371-688736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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