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027/2016-0015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承诺,承诺事项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29 | 发布日期:2016-12-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二、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等,做到语言举止文明,态度热情礼貌,不推诿拖拉。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和答复。禁止收受服务对象的红包、礼金或有价证券,杜绝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
三、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努力形成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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