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召开第四季度物业管理工作例会

索 引 号:416193125/2017-0000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关 键 词:综合,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30发布日期:2016-12-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我中心召开第四季度物业管理工作例会

  12月30日上午,我中心召开第四季度物业管理工作例会,42家物业企业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共五项议程:一是就物业企业收取水电暖费与物业费捆绑,未公开物业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标准,办理业主入住手续不规范,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态度差、责任心不强等第四季度物业类信访突出问题,要求物业企业规范物业服务,严格执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再次发生此类行为。二是传达市政府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三是对我市2017年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动员,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照我市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方案,在小区做好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宣传、制止工作。四是针对入冬以来全市火灾事故明显增多,特别是近期发生的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为确保“双节”消防安全稳定,要求物业企业全面排查小区消防设备、电动车充电车棚及共用设施设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隐患立即清除,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切实加强小区消防巡查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除日常的消防巡查之外,物业企业要安排专门的人员对小区的消防情况进行不定时的巡查。进一步强化各类消防器材的保障措施,确保在需要使用时都能够正常使用,同时确保消防安全出口的畅通,确保小区消防安全。五是通报我市1—11月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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