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办事处强化措施,做好“双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索 引 号:683157743/2017-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关 键 词:双节,烟花爆竹,禁放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30发布日期:2016-12-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港办事处强化措施,做好“双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新港办事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为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办事处以管区为单位,要求各管区根据《办事处2017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各管区及管区内行政村的详细工作计划,成立禁放工作巡查组,建立责任制,做到分工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管区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条幅、印发彩页和寄送《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危害和后果,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传达到辖区内各单位、各村各户乃至每个人,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条块结合,严格监管。各管区组织村委会与辖区内企业、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商店市场、物业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和优势,动员组织各级网格长开展日常巡查。发现违法燃放行为,立即制止,绝不姑息。经劝阻无效的,报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四)抓住重点,加强巡查。按照郑州市政府禁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2017年1月27日19时至1月28日凌晨1时、1月28日早上6时至8时、2月11日19时至12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段。各管区组织村委会及网格员,分工包片,对辖区大街小巷、居民楼院进行禁放管控,保证每个重点部位要有巡查人员严看死守。

    (五)常抓不懈,长效管理。建立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开禁放烟花爆竹24小时举报电话。禁放工作督导组,坚持每天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适时组织召开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会,听取各单位禁放工作开展情况,树立优秀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对于因工作不力导致禁放工作未严格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其全年参加评先评优资格,造成违法事实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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