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的通知》(豫农经管〔2016〕24号)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和调解仲裁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我市开展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核评价工作。
此次考评的对象为荥阳、新密、中牟、新郑、登封等5个设立有仲裁委员会的县(市)。考评主要内容包括仲裁机构设立及经费保障情况、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情况、仲裁能力建设情况、纠纷调解仲裁情况、工作检查情况等五项指标。为确保此项工作正常开展,市农经站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市)自评材料进行认真检查核实,目前,所有县(市)的考评材料均以按要求上报省农业厅。
郑州市开展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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