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53226/2016-103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城东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信息公开 | |
| 文 号:城东办〔2016〕34号 | 成文日期:2016-12-31 | 发布日期:2016-12-31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城东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国庆期间旅游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现把《城东路街道办事处国庆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管城回族区城东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城东路街道办事处
国庆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6年国庆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办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前安排部署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国庆期间旅游安全形势,汲取以往国庆期间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有关要求,把当前和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提前组织安排,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监管
辖区内各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在国庆期间开展旅游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保障整改到位。各社区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查责任。各社区要依照法律法规,加强对旅游住宿、旅游景区、旅游购物、旅游娱乐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检查;加强对旅游包车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旅游餐饮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旅游包机、空中游览、旅游专列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旅游观光车、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旅游安全隐患得到排查和治理。
三、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密切协调配合
各社区要及时掌握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人员流量并提前研判,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要督促相关企业制定国庆期间应急预案,特别是旅游大型集会活动、重点旅游景区、高星级旅游饭店要有防踩踏、消防等专项预案。要针对人群密集场所联合开展防踩踏、消防等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旅游突发事故发生后,要采取措施开展救援,妥善处理善后事宜。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充分利用公安、武警等救援力量以及专业化救援队伍为旅游救援服务,进一步提升旅游应急救援能力。
国庆期间,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密切关注旅游安全生产动态,保障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假日期间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