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3122524/2018-0004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 | 关 键 词:综合,机关,事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03 | 发布日期:2017-01-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加强城管系统2017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一、计划目标:
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杜绝或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率、提高城区群众消防意识、熟练掌握“四懂、四会”知识、加强消防能力建设、强化消防管理。
二、计划任务及措施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一)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活动。
1.局属部门要各负其责,重点对城区内小区楼道、施工现场、垃圾焚烧、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防火区域开展监督检查。
2.配合消防支队、辖区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3.开展本系统内消防安全排查,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营造宣传氛围,提高城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1.在重大节假日前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执法过程中宣传消防知识。
2.悬挂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三、加大三个力度,推进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1、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保安全”活动,以改善单位消防安全“硬件”条件、提高单位抗御火灾能力为重点,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加强重火灾隐患整改力度。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什么方法对整改火灾隐患、稳定火灾形势有效,就采用什么方法”的要求,充分发挥单位自身以及舆论、法律的作用,排除各种干扰,有力推动重火灾隐患的整改。
3、加大易发生火灾场所监管力度。落实消防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重点围绕小区楼道、施工现场防火、城区垃圾焚烧进行整治。要求局属各部门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定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具体的消防监督行为,推动《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
四、切实加强消防组织建设
1、局办公室要采取多种方式,讨论研究本系统消防工作计划、措施、重火灾隐患整改等问题。
2、局属各部门要落实层层责任制,按照防火工作要求,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社会各类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别是重节假日、重活动期间要进行专项检查。
3、全面提高城管系统扑救火灾的能力,城管系统干部职工要求基本做到“四会”:一会宣传消防知识和报火警;二会使用灭火器具;三会发现、消除一般的火灾隐患;四会扑救初始火灾。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