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0860156/2017-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龙源文〔2016〕27号 | 成文日期:2016-12-29 | 发布日期:2017-01-0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党支部,驻辖区各党组织:
为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积极推进辖区经济发展,按照郑东新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郑东党建办〔2016〕14号)要求,党工委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严格党员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密党的组织体系,实现党内活动规范有序,常态常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基层组织规范提升标准为目标,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推进基层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为龙源路办事处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活动日时间和参加对象
党员活动日时间:每月23日。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参加对象:办事处机关党员、所辖各党支部党员,根据活动主题,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流动党员和驻辖区党组织党员也要参加。
三、活动内容
党工委将围绕集中交纳党费、集中培训教育、为民服务、落实“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
(一)集中交纳党费。党员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的应尽义务。党工委统一组织党员在活动日当天,按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集中交纳党费,切实增强党员身份意识,提高交纳党费的政治自觉。
(二)集中培训教育。一是党性观念教育。组织党员围绕当前党的重大活动、党在新时期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等内容开展学习、讨论。二是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党员开展思想汇报、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切实增强党员身份意识,提升思想境界。三是能力素质教育。立足党员岗位实际,通过组织收看电教片、举办知识讲座、开展专业技能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履职尽责、争当先进的能力。四是廉政文化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等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开展为民服务。围绕党工委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广泛组织党员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扶贫帮困、治安维稳、文体娱乐、环境保护、信息咨询、家政服务、送学送医、就业创业、法律援助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多渠道探索,采取认领“微心愿”、结对帮带、承诺践诺等方式,畅通党员联系服务途径。突出行业特点,有所针对的开展服务活动。在机关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为社区建设和基层群众送服务;在村组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引导党员在创业致富、乡风文明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在驻辖区公共单位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创设载体,确保为民服务活动扎实有效。
(四)落实“三会一课”。把以“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一课”制度,与”党员活动日”制度结合起来,一同计划,一并安排,实现“三会一课”与党员活动日有机融合,协调推进。
各党支部也可在以上活动主题的基础上,根据党员数量、年龄结构等实际情况,结合中心工作,自主设计反映党员愿望、贴近群众需求、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其他活动主题;要把”党员活动日”制度与开展的组织生活等有机结合,不断丰富党员活动日内容,提升党员活动日实效。
四、活动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党支部、驻辖区各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党员活动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切实把“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到实处。
(二)合理制订计划。各党支部要将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列入主要工作日程,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每次活动的主题及具体内容,组织好党员积极参加活动。
(三)严格管理督导。党工委将对各党支部参加党员活动日的情况进行督查,跟踪了解,加强督促指导,并把党员参加活动日活动与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等工作有机结合,对长期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给予组织处理,并根据工作情况建立定期通报、考评奖惩等机制,督促党员活动日制度有效落实。党工委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梳理,提出完善活动的办法和措施,不断提升活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