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路办事处关于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50860156/2017-0000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龙源办〔2016〕83号成文日期:2016-12-28发布日期:2017-01-0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龙源路办事处关于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科(室),辖区各单位:

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巩固我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已有成果,确保禁放工作不反弹,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实施,结合东区实际,制定2017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办事处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全面提升我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水平;

(二)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我辖区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查处非法生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落实,减少和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顺利实施,办事处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副主任方亮任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王梅生任副组长,安全生产办公室、综治办、龙源路派出所、执法大队的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王梅生兼任办公室主任,与禁放工作相关的单位和村民负责禁放工作的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制定详细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协调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展开,计划落实督导力量,确保各村组织健全、检查督导到位,各村落实有专人负责,安排有死看硬守的执勤力量,分片包格划分区域并明确观察员、责任人。

三、职责分工

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具体落实本辖区的禁放工作,制定禁放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东区禁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并落实本辖区相关单位、网格员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职责的责任制及考核问责机制;联合公安、安监、市政和工商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1.制定详细宣传计划。办事处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出禁放工作宣传计划,确保辖区内不留死角。一是要在辖区的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地方悬挂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板报、宣传页。二是要在每个老年安置点张贴《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本辖区、本行业内禁放宣传工作,要持续不断地进行宣传,掀起一个禁放宣传高潮。积极组织各包村组,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横幅、墙报、灯箱、电子屏、短信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在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安置区要广泛张贴《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和《郑州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

3.实施举报有奖。公安机关要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经查证属实案件办结后,按照《郑州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要求,对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奖励。

(二)层层落实责任

办事处要与各村签订禁放责任书,各村要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饭店、商场市场、安置区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辖区单位要积极履行禁放职责,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后,要及时制止、劝阻燃放、多方取证、上报公安机关,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堵源截流

一是办事处与郑东新区公安、安监、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批发市场、商业门面进行清查,打击非法购销烟花爆竹行为。二是城市管理部门加强辖区内巡逻以及岗亭的值班工作,禁止一切烟花爆竹在我辖区生产、销售、运输。

(四)重点时段加强执勤

一是2017年1月27日19时至1月28日凌晨1时、1月28日早上6时至8时、2月11日19时至12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办事处要组织一级网格、二级网格、三级网格的工作人员、网格员、巡防队员以及治安积极分子,佩戴禁放监督员红袖标,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对禁放区大街小巷、安置区进行控制,保证每个安置区、每个重点部位都有执勤人员死看硬守。二是春节期间积极配合各公安分局、交警六大队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依法严厉打击

一是辖区派出所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行严厉处罚,起到震慑作用。二是执法中队要加强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流动摊贩和店外经营行为的查处。三是积极配合工商分局要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吊销违法违规单位的营业执照。四是安全办要强化对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和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维护我辖区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和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层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办事处将成立相应的禁放工作督导组,坚持每天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棚架,宣传工作开展迟缓,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