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新版《远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报告》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3963/2017-00063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渔业/业务信息/渔船、渔机、网具
  •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键词:渔业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1-03
  • 发布日期:2017-01-0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使用新版《远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报告》的通知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船舶检验局:

      为进一步规范远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提高检验人员工作效率,根据《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远洋渔船2015)》,我局对远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报告的样式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自2017年7月1日起使用,旧版远洋渔业船舶检验报告文本样式同时废止。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