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96263054/2017-000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26 | 发布日期:2017-01-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市场安全监管,有效落实企业城镇燃气安全主体责任,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监察支队积极开展安全用气隐患排查工作。12月20日,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监察支队第四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新港大道与新港八路文苑洗浴中心使用液化气罐组为锅炉供气,存在存放空间密闭,液化气罐未检验等重大安全隐患。
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我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一是公用事业处工作人员现场立即要求洗浴中心负责人关闭液化气瓶组,对存放空间进行通风;二是安排辖区执法中队严盯死守,严防该洗浴中心继续使用液化气罐组;三是按照职责职能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航空港分局、区安监局、银河办事处呈送《关于发现文苑洗浴中心安全隐患的函》,进行告知。
12月21日,在我局配合下,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航空港分局联合银河办事处对文苑洗浴中心使用的液化气罐组进行成功拆除,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周边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