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96263054/2017-00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23 | 发布日期:2017-01-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围挡广告设置乱象,12月21日,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对和昌二期项目工地一处围挡广告进行了拆除。
和昌二期项目工地位于苑陵西路与新港十一路交叉口西南角,其围挡广告在设置前没有经过备案,属于未按规定私自设置的户外广告。支队执法队员在巡查发现后,第一时间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多次做工作,但项目方在责令整改期间内拒不自行拆除。为及时取缔该围挡广告,消除不良影响,支队一方面派专人盯守,防止其继续加装广告;另一方面,结合现场实际,制定拆除方案。
12月21日,由支队第四执法大队大队长孟留军带队,现场指挥执法队员对围挡广告进行拆除。拆除中,执法队员克服气温低、持续降雨、围挡湿滑等不利因素,克难攻坚冒雨作业,经过近3个小时的奋战,最终将违规围挡广告全部拆除,拆除广告面积共800余平方米。在下步工作中,支队将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违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