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498794/2017-000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责任目标,完成,自查,报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05 | 发布日期:2017-01-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6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始终把“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核心目标,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履行好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监管职能,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开创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局面。现对照《郑州市上街区2016年度目标责任书》,将我局目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1、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并根据人员变更情况对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相继下发了《2016年上街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等文件,及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杜绝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并由区食安办牵头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对各镇、办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了100%,对我区食品药品市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加大检验检测力度,严把准入关。完成食品快检10054批次,完成食品抽验553批次(其中流通领域353批次,餐饮环节200批次),不合格批次数为3批,总体合格率为99.4%。
3、针对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在全区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整治、“餐桌安全治理-主食行动”工作、农村食品市场扫雷行动、冷冻肉专项整治、春季学校食堂检查、酒类专项整治行动,婴幼儿配方奶粉专项检查、蛋糕房专项检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检查、疫苗专项整治、药品经营企业“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50人次,车辆564台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483家次;办理上级交办核查件8件,受理投诉举报32件;办理处罚案件8起,入库罚没款总额4769.2元。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车辆593台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700家次覆盖率达到100%
4、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开展了二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班,对近800名食品药品者(包括我区全部学校食堂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增强了广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意识。
5、做好市局交办的许可事项办理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做好GSP认证工作。今年以来,根据市局安排,积极督促辖区内企业按时申报GSP认证。截至目前共有8家企业通过了GSP认证检查组的现场检查。共办理市局交办的行政许可事项12起(其中9起新开办药店验收,3起药店变更), ADR及MDR监测工作,全年上报ADR病例报表100份,MDR报告13例。
6、在辖区内抽验了74批次药品(含9批次基本药物品种),完成了市局分配的任务。
7、全面落实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在全区1镇5办均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截至日前,全区6个基层所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快检设备、标志标识已全部配备到位。基层所工作人员将根据区政府安排,由区人社局统一开展招录工作。目前,基层所验收工作已经结束,我区6个所全部达标。
8、高标准完成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一是我局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目前全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为A级2家,B级242家,C级300家,其余新开办餐饮单位为待评定。积极引导群众到A、B级量化单位消费。二是继续推进“五小门店”专项整治。按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五小门店”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小餐饮店、小熟食店、小副食店等存在的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内外环境不整洁等问题进行了专门排查治理,规范经营行为,排查一家,规范一家,达标一家。截至目前,共打造精品食品安全示范街3条,示范店15家。
9、其他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对新开办食品经营单位的证前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单位,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截止目前共受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920份,不予许可111家,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731份。
二是认真配合市局做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行政许可工作。共办理市局交办的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事项15起,全部通过验收。
三是继续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印制文明餐桌标语800份,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堂在就餐区显著位置摆放和张贴文明用餐桌签和宣传标语,主动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截至目前,全区70%以上的餐饮单位均张贴有文明餐桌方面的提示标语。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