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955/2017-00010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劳动,监察,社会保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05 | 发布日期:2017-01-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举报投诉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来电、来访举报投诉受理接待,及时做好接待情况记录、举报投诉手续办理、平台数据信息登录等工作,接待台账记录内容要全面清晰,利于其他工作人员查阅。
二是在受理投诉举报环节,始终坚持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与高效便民原则,及时、耐心地解决其所遇到的问题,做到有诉必回、有求必应、热情接待、耐心解答。
三是加强信访投诉案件查办,对群众来访、来电投诉反映的纠纷和问题,及时给予确认,做到信访投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确保受理信访投诉办结率100%。
四是对涉及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问题及时立案,快速查处,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