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6219073/2017-000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通知 | |
文 号:管安委〔2017〕1号 | 成文日期:2017-01-05 | 发布日期:2017-01-0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我区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保证书、安全管城创建2016年行动计划及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二、考核对象
各乡、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向区政府递交《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保证书》的各有关单位。
三、考核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日常工作检查、季度督查、年终考核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日常工作:由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组对各单位落实全年重点工作部署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将抽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季度督查:区政府安委会对各目标单位每季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年终考核:区政府安委会组织考核组按照考核细则,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等方法,对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四、评分标准及考核等次认定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总分为100分。计分方法为平时考核占总分的60%,年终考核占40%的比例计算;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四个等次:
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优秀单位;
考核得分在80—95分(含80分)的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单位;
考核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的为安全生产目标基本完成单位;
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目标未完成单位。
五、奖惩
(一)区政府根据评选比例和综合考核评定排名,在目标考核优秀单位中评选出全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由区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二)年度内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参加先进单位评选。
(三)对符合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条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拟定于2017年1月9日-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乡、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将年度自查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含电子文本)于2017年1月9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年度计划及目标任务做好自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积极准备,搞好配合。各乡、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考核工作,如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对考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认真落实。
(三)认真负责,严格考核。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是区政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各考核组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在考核期间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附件:1、2016年度乡、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
2、2016年度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