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93060/2017-00014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二七安委办〔2017〕3号 | 成文日期:2017-01-06 | 发布日期:2017-01-0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
2017年1月5日,市政府召开了2017年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会议首先对2016年12月15日市政府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专题会议召开以来,市内各区、有关部门的禁放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我区近期禁放工作情况得到了市政府的肯定;随后,会议对下一步全市禁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重点为:一、禁放工作方案各项要求必须在2017年1月20日前落实到位;二、适时组织开展市内各区禁放工作互查;三、实施网格化责任分包。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我区禁放工作,落实市政府禁放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实施网格化责任分包
按照市政府禁放工作推进会议关于实施网格化责任分包的要求,各乡(镇)、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立即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要求,对本辖区禁放工作实施责任分包,分包必须具体到人、到社区,形成《禁放工作责任分包表》,盖章后纸质版于2017年1月13日前报区安委办。
各乡(镇)、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要督促辖区内各社区(村)同时对社区(村)内居民楼院、公共单位、重点部位及沿街门店等的禁放工作实施责任分包,建立健全禁放工作责任分包档案,务必达到全覆盖。
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各乡(镇)、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对本辖区禁放工作实施责任分包时,要同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签订到辖区内的每个居民楼院、公共单位、重点部位及沿街门店等,务必达到全覆盖。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要按照全区禁放工作会议及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条幅、彩页、宣传栏、宣传车、咨询台、电子屏等宣传任务,加大禁放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