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做好“双节”期间的文物安全工作

索 引 号:005303211/2017-000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1-05发布日期:2017-01-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做好“双节”期间的文物安全工作

切断不合格电源  拆除不安全设施


    1月4日23时15分,我局某文物保管所值班室的电源被法制安全科的督查人员现场切断。这是进入冬季以来,我局结合单位实际,全面开展文物安全排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的一项举措。

    登封市历史文化悠久,文物分布点多面广,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1处23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郑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7处、登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2处,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工作一直是登封市文物管理局的重中之重。

    冬季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频发期,进入冬季以来,我局为认真贯彻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做好“双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我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设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以各级文物保管所为责任单位,对所属辖区以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排查,由我局法制安全科做好全面的督查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切断不合格的电源、拆除不安全设施”为原则,采取现场处理、立即整改的方式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格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的建消制度,消除空白隐患,对难点问题,上报局党组之后,加强管理监视,直至隐患解除;严格落实责任制,对不作为、不负责、不积极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安装各级文物分布点的智能巡逻信息系统,抓好对各巡查人员巡查信息的管理监察力度;夯实各级巡查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以增强在巡查过程中的检查力度及宣传能力。

    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排查出用电、用火、安全防护等隐患6类126处,现场处理119处,交局党组研究处理7处,极大地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为我市文物安全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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