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河南省安委会《关于登封市兴裕煤业有限公司1.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 的通知

索 引 号:770893060/2017-00019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二七安委办〔2017〕8号成文日期:2017-01-09发布日期:2017-01-0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二七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河南省安委会《关于登封市兴裕煤业有限公司1.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 的通知

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登封市兴裕煤业有限公司1.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豫安委明电〔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豫安委明电〔2017〕1号

 

2017年1月9日


附件
  • 二七安委办〔2017〕8号转发河南省安委会《关于登封市兴裕煤业有限公司1.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的通知.doc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