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65995735/2017-00001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09 | 发布日期:2017-01-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监管经常化、查处力度要大、反面典型要曝光,保证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
二是要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指导定价,切实维护水、电、气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
三是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加强对主要居民生活必须品等40余种商品价格的监测上报,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分析预测,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节日期间区价格举报热线“12358”保持24小时全线开通,专人值守,受理投诉。